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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德政字〔200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5年,我市卫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统领卫生事业发展的全局,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团结一致,尽职尽责,克服困难,锐意进取,在全面完成全市公共卫生“两个体系”建设、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健康快车光明行”德州站和推进医疗卫生中心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推动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
  授予齐河县、武城县、宁津县、临邑县、禹城市、乐陵市为全市公共卫生“两个体系”建设先进县(市、区)。授予德城区、宁津县、禹城市、庆云县、平原县、夏津县为全市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先进县(市、区)。
  授予平原县、齐河县、德城区、陵县、武城县、庆云县、经济开发区为“健康快车光明行”德州站组织工作先进县(市、区);天马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市人民医院、广电局、建委、城管执法局、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供电公司、网通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德州火车站、德州日报社、德州贵都大酒店、光明乳业(德州)有限公司、海弘鞋业有限公司为“健康快车光明行”德州站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授予市中心医院、第二人民医院、防疫站、妇幼保健站为市直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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