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社会公共文化资源优势,为残疾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提高广大残疾人的参与意识;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艺术人才,繁荣文化艺术创作,不断推出高质量的文化艺术作品。
1.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要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市、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宣传、文化部门要积极扶持和推广反映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图书、音像、报刊及影视作品;社区、乡镇、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业要建立残疾人文化活动基地,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
2.充分发挥市残疾人特殊艺术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作和各级残疾人艺术团(队)的指导,开展残疾人艺术培训,培养特殊艺术人才,推动特殊艺术健康发展。
(七)体育
广泛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发展竞技体育,选拔、输送优秀运动员参加全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和2008年北京残奥会,力争取得好成绩。
1.各级残联和残疾人体育组织,要协调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依托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文体活动站、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业,组织各类残疾人参加残健融合、健身康复的体育活动。
2.依托现有体育场馆,建立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对优秀残疾人体育运动员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集中训练。培养、选拔优秀年轻残疾人运动员,壮大后备力量。培养建立一支相对稳定、高水平的教练员、裁判员和医学分级人员队伍。
3.把残疾人运动员培训纳入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落实优秀残疾人运动员上学、就业、保险、表彰奖励等政策。
(八)组织建设
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残疾人工作。
1.以加强县、乡残联组织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县、乡要按照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的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能。
2.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注重中青年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充实领导班子力量,不断提高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残疾人事业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钢班子、铁队伍”的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创建“学习型、节约型、和谐型、事业型”机关,建设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4.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适宜活动,密切联系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