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体系,逐步解决“低保边缘户”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的“低保”补助标准。所有“三无”残疾人都要进敬老院。实施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鼓励个体从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逐步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确保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四)扶贫
在解决残疾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残疾人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基本达到当地平均水平。
1.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纳入政府扶贫计划,统一规划,同步实施。落实有关残疾人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扶助,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残疾人贫困户。
2.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扶贫贴息贷款的管理,重点扶持能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或能带动残疾人脱贫的种植、养殖和加工业,使更多的残疾人脱贫致富。
3.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从业扶贫开发基地建设,辐射带动更多的残疾人从业脱贫。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掌握脱贫致富的一技之长。
4.专项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继续实施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落实有关政策,保障城镇贫困残疾人基本住房需要,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状况。
(五)舆论宣传
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将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在全社会普及“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1.宣传、新闻等部门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和残疾人自强模范。围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和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等重点工作办好残疾人专题节目。大力宣传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支持残疾人氛围。
2.在公众传媒中积极推进宣传残疾人事业的字幕工程,市电视台争取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各县(市、区)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报纸刊物要开辟反映残疾人事业专栏。
3.将扶残助残纳入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等要有扶残助残的具体内容;认真组织“志愿者助残”、“文化助残”等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
4、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培训骨干,表彰先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一专多能的残疾人事业宣传队伍。
(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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