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区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政发〔2006〕22号)
德城区人民政府,德州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德州市区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九月四日
德州市区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
为巩固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实现市区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状况、基础配套设施明显改善,城市形象和品位明显提升的总目标,结合部门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严格控制和规范出租车、坚决取缔三轮车、大力发展公交车的原则,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良好局面,更加有效地巩固和发展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
二、任务分工
(一)市公安局
负责市区建成区路面上一切行人、车辆的交通管理和市区三轮车、机动车的停靠管制。具体任务:
1.规范管理各类三轮车。(1)坚决取缔客运三轮车,适当保留货运三轮车,市区货运三轮车总量调控在2000辆以内。(2)限制经营期限。暂定货运三轮车的经营期限为一年。经营期满后,由市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确定是否可以继续经营。(3)限制经营者资格。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方可从事经营。(4)实行公司化经营,统一费付政策。市区货运三轮车经营者在公安部门办理牌照、营运等相关行政许可,每月向代理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向交通部门交纳养路费。(5)实行承诺抵押金制。严禁货运三轮车设置客运经营设施,经营过程中不得从事客运,并向代理公司交纳2000元抵押金。如违反承诺,按违约处理,扣减抵押金。(6)成立巡查大队,专项巡查三轮车,加大日常管理力度。
2.规定部分车辆的禁行区域、禁行时间。(1)摩托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的禁行区域为:天衢路以南(含天衢路),东风路以北(含东风路),德兴大道以西(不含德兴大道),迎宾大街以东(不含迎宾大街)。禁行时间为:每天7:00至21:00。(2)二轮摩托车的禁行区域为:湖滨大道(东风路-天衢路),东方红路(湖滨大道-解放大道)。禁行时间为:每天7:00至21:00。(3)大货车的禁行区域为:经济开发区晶华大道以西(不含晶华大道),大学路以南(不含大学路),东风西路与商贸大道交叉口以东、天衢路与迎宾大街交叉口以东,新河东路(不含新河路)以北。禁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凡核定载质量2吨以上的货运车辆,以上区域禁止通行。(4)农用车、畜力车的禁行区域、禁行时间同大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