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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1)对各类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餐饮、服务业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增岗位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以及在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属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企业(单位),按其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下岗失业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2)对在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企业(单位),地方财政可给予适当比例的岗位补贴。

  三、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办理程序

  (一)《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对象和申领发放程序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享受优惠政策须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1.《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对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

  (1)仍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2)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失业人员;

  (3)已按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关闭破产的企业中,领取一次安置费且仍未再就业的人员;

  (4)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

  《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对象不包括下列人员:

  (1)已按规定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

  (2)2002年10月1日前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招收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已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3)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职业介绍或不参加为其组织的再就业培训的人员。

  2.《再就业优惠证》的申领程序

  准备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持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下岗失业凭证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提出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书面申请,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审批表》,同时提供1寸免冠近照两张、身份证及以下材料:

  (1)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需提供所在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基本生活保障协议和所在社区提供的仍未再就业的证明;

  (2)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解除劳动关系,仍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需提供所在企业提供的进中心和下岗情况证明、所在社区提供的仍未再就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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