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高天然气、液化气、煤气、电等清洁能源的使用量,使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大于50%;推广清洁燃烧技术和节能降耗技术,确保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用水量、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且持续降低;提高煤炭品质,燃用含硫量低于0.8%的优质煤炭;合理规划、适度发展集中供热和联片供热,集中供热普及率保持在65%以上;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市区内4吨燉小时以下的燃煤采暖锅炉。鼓励使用清洁燃料机动车,淘汰尾气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加强机动车尾气的年检和路(抽)检工作,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加强对市区建筑、拆迁、市政施工工地的管理,控制扬尘污染。搞好道路保洁,实现市区主次干道全部机扫。以火电、水泥、钢铁等企业为重点,加快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源治理工作,完成省下达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保全年API指数不高于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85%。
(二)实施以控制扰民噪声源、创建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居住小区为重点的“安静工程”
加强对饮食、服务行业的环境管理,清理居民区扰民噪声源,控制生活噪声,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60分贝以下;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鸣规定,限制大吨位车辆进入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做好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和复查工作,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
(三)实施以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为重点的“固废治理工程”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以上;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除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垃圾死角,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系统,建设德州市城市无害化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85%以上;改建德州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实现对全市医疗废物的统一收集和集中处置,强化危险废物管理,严格排污申报和五联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四)搞好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工程
加大土地保护力度,新建、扩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使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以构建区域绿色生态体系为目标,对城区及周边的道路、荒地、平原、河渠等进行全面绿化。抓好主要河流及支流两岸的绿化和整治,高标准建设全市千里绿色屏障;搞好主要道路沿线的绿化美化;建设以齐河、禹城、夏津、平原为重点的平原绿化工程,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建设东部新城区与中心城区间的绿化带;做好各类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生态公益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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