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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1)学前教育获得较大发展。加快发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70%以上。形成以政府办园为骨干,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教育相结合的幼儿教育体系,不断满足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多层次需求。每个县市区继续办好一所示范性幼儿园,每个乡镇继续办好一所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村可以举办形式多样的学前教育。
  (2)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5%,其中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5%。小学年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镇居民子女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益。全省所有乡镇建成卫星接收或宽带接入的多媒体教室,所有农村小学建立接收点。全省80%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和办学条件要求。
  (3)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左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社会输送160万名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建设
  省级示范性高中170所以上。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比重达到20%以上。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10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5所技师学院、25所高级技工学校、50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40个省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200个省级精品专业、200门省级精品课程和20个省级重点实训基地。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和能力在全国有明显优势,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一半左右。“十一五”期间,为社会输送90万名以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50%以上获得“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0%;高等职业学院中青年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35%以上,“双师型”教师达到70%以上,省级专业带头人达到700人。
  (5)稳步发展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达到175万人(折合数),其中全日制在学研究生7万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约110万人,非全日制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折合约58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7%。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全面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力争2010年左右有10个以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0个以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加强特色专业建设,遴选确定350个特色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力争全省125个左右专业进入全国特色专业(一类),有25个左右专业进入全国特色专业(二类);建设400门省级精品课程,力争有150门左右入选国家精品课程;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实力和地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10名。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大幅度增强,应用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大幅度提高。
  (6)成人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形成学校教育与校外培训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衔接,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建成“广覆盖、多层次”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年培训农村劳动力达到500万人次以上,培训城镇在职职工200万人次以上,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0万人次以上。建设100所省级示范性乡镇农校。到2010年,全省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年,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左右。
  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1)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力争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普及十五年教育(学前三年、义务教育九年和高中阶段教育三年),教育体系结构较为完善,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2)经济发展中等水平地区: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教育体系结构基本合理,教师队伍结构基本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教育信息化建设得到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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