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城镇信息化建设。加快光缆传输网络建设,尽快形成融合多种业务的宽带核心网络。突出抓好各种基础运营网络的互联互通,推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形成技术先进,覆盖全省的信息高速公路。构建以长沙为中心的“数字湖南”信息化网络工程,建好长沙高速信息网络平台和各市州及各市州之间的长途宽带传输网,把长沙建成全省信息中心港;各中心城市城域骨干网应建成以IP为主的城市宽带网络。城镇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工程、电子商务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工程和信息产业企业,促进信息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4、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城镇综合防灾系统的建设。城镇防洪:合理确定各流域防洪标准,加强“一湖四水”防洪骨干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滞洪区工程建设。加强山区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防止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建立完善城镇防洪机构及城镇防洪预警机制。县城以上城市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大部分市州城市达到100年一遇。
城镇排涝:调整和完善区域与城镇排水规划,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加快雨水管道和机排设施建设,减少区域与城镇大面积内涝。
城镇抗震: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七度地区的城市需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城镇新建、改建工程设防烈度应达到国家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规定,特殊工程应提高一个抗震等级。
城镇消防:加快各级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严格按消防规划实施消防设施建设。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设置和合理布局消防站点,加强消防队伍和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建筑物防火水平,实现消防工作现代化。
城镇人防:按照国家人防要求,考虑城市战时防空需要,完善指挥、防护、通信、救护、物资储备、生活休息等设施建设,按战时留城市人口占城市总人口的比例为40%-50%,人均1㎡
标准,平战结合建设人防工程。
“城镇生命线工程”:气在城镇规划和建设中要保证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城市生命线工程”,能随时做到正常运转、后备充足、灵活应变,确保灾害发生时城市能够正常运转。
城镇预警:整合现有的公安、医疗急救、消防、人防、地震、交通、城建等应急指挥中心和指挥系统,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城镇预警机制,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制度,设立应急基金,形成信息准确、预警及时、资源整合有力、指挥运转高效的城镇突发公共事件处理体系,提高城镇抵御各类风险的整体防护能力。
(四)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1、改善城镇区域环境。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改善城镇区域环境。重点建设好湘江生态经济风光带、长株潭绿核生态公园。加强城镇湿地生态系统、绿地生态系统和城镇绿环建设,着重抓好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护,搬迁生态敏感区内有污染的工矿企业,建立严格的保护管理制度,广泛开展人居环境奖、园林城市、生态县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
2、完善城镇绿地系统。各类城镇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和布局城区范围内的绿化空间,建设公园绿地、环城绿化带、社区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围绕城镇交通主干线和城镇水系等建设绿色走廊,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严格控制与生态功能相冲突的开发项目进入城镇绿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