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长株潭大都市区为依托,“一核四轴五区”为主体的城镇体系和统筹协调的城乡有序发展空间;建设快速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方便快捷的信息化网络、稳定可靠的电力能源网络、安全完善的水利工程网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有效开发机制,推进城镇扩容提质和城镇化进程;优化结构,增强城镇辐射带动能力和创新能力,有效发挥城市在区域中的核心作用,实现城乡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分项目标
1、经济类:设市城市的人均GDP达到20000元,建制镇达到12000元。第三产业的比重分别达到45%和35%,外贸依存度分别达到25%和15%。
2、社会类:设市城市及建制镇恩格尔系数分别达到35.5%和36%。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分别达到72岁和70岁。
3、科教文类:设市城市及建制镇工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50%和40%;每万人拥有科技人员数分别为800和600人;青年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0%和20%。
4、基础设施类:设市城市及建制镇人均道路面积分别达到10㎡和12㎡;人均用电量分别为1800千瓦时/年和1200千瓦时/年;用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3%和91%;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78%和70%。万人拥有公交车辆分别达到9.5标台和5标台。
5、环境类:设市城市及建制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7.5㎡和7㎡;城镇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0%和20%,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为35.5%和25%,城镇污水处理达标率分别是70%和2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是60%和20%。65%的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292天/年,其它城镇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6、节约类:节约建设用地,大中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以内,小城市和县城控制在105㎡以内,其它建制镇控制在110㎡以内。城市供水漏损率降低1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15%,城市节水率提高10%。城市建筑节能提高10%,城市建设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下降10%。
四、“十一五”时期城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集约发展,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
1、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加快全省城镇体系建设与发展,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空间结构,重点发展城市群与区域中心城市,协调城镇空间布局、区域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共建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快速交通网络为依托,形成结构优化、等级分明、功能互补、布局合理、和谐有序的现代城镇体系和“一核四轴五区”的空间结构。
“一核”指长株潭都市区,“四轴”分别是:岳阳-郴州城镇与经济发展聚合轴;株洲-怀化城镇与经济发展聚合轴;怀化-张家界城镇与经济发展聚合轴;常德-永州城镇与经济发展聚合轴。“五区”主要是湘东、湘北、湘南、湘中、湘西城镇发展区。
2、加快长株潭都市区发展。以长沙、株洲、湘潭城区为基础构建长株潭都市核心区,从具有省域或省际影响力的中心城市向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大都市发展,强化长株潭都市区的龙头带动作用。
长沙应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发展壮大电子信息产业、电子设备制造业,同时包括创意产业和技术服务业。发挥第三产业优势,加快发展金融、科技、贸易、教育、文化、影视、信息、旅游,着重提高金融保险业和文化影视业的发展水平,构筑现代科教文化中心、商贸中心、信息中心及创新中心。
株洲将依托交通枢纽和工业基地优势,重点改造提升交通设备制造业、有色冶金业、化工原料业、建材业,培育发展新材料、医药保健制品、先进制造技术和环保节能等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物流业和专业化生产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