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7〕5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湖南省“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湖南的重要时期,也是加速城镇化的关键时期。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主要成就
1、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转移农村人口大幅增加。2005年底,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37%,“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45个百分点,比“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1个百分点高出32%。全省共转移农村人口476万人,比“九五”期间年均高出23.2万人。
2、中心城市作用日益突出,城市群与城市轴(带)凸现。2005年,全省13个地级市的城市建成区面积仅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88%,却创造了全省37.47%的GDP,38.91%的地方财政收入,37.01%的工业总产值。
长株潭城镇建成区已形成了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的城市(镇)群密集区域。以长株潭为核心,东部形成了以临湘、岳阳、汨罗、长沙、株洲、湘潭、衡阳、耒阳、郴州等大中城市为主的“一点一线”发展轴;东西向形成了以醴陵、株洲、湘潭、湘乡、娄底、邵阳、冷水江、涟源、怀化等大中小城镇相结合的发展带。
3、城镇经济迅速发展,对城镇化支撑作用增强。“十五”时期城镇GDP年均增长12%,城镇经济对全省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0%,城镇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90%。城镇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以长株潭为中心的电子信息、钢铁有色、机电一体化等制造业基地已经形成,以其它中心城市为依托的新材料、生物医药、建材、石油化工等产业,发展态势良好。由于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每年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左右,对城镇化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4、城镇基础设施逐渐完善,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县城以上城镇新增供水能力195万吨/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70.5万吨/日,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6771吨/日,新改扩道路面积4754万m2。
2005年与“九五”期末相比,全省29个设市城市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10.1、22.72、16.03、15.67个百分点,城市人均道路面积增加3.75m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增加2.27m2。
(二)主要问题
1、城镇化动力不足,工业化水平偏低。一是工业总量小。2005年湖南省工业生产总值仅占GDP总值的33.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8个百分点。二是产品结构不合理。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的工业行业比重不到20%,比全国低16个百分点。三是技术装备差。我省城市大中型企业中属国内先进水平的仅18.5%,比全国水平低18个百分点。
2、城市规模小、实力弱、区域影响力不强。湖南人口总数列全国第7位,但首位中心城市长沙的城市人口规模仅208万,在全国主要城市中排名第21位。其它6个大城市(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邵阳)平均人口规模比全国大城市平均人口规模小30%;全省7个中等城市平均GDP比全国低30%。在全国城镇体系中,湖南中心城市影响力不强,难以在全国的城镇体系分工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