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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为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办好十件实事的决定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为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办好十件实事的决定
(德政发〔20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总体部署,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根据群众要求最迫切、多数人受益、长期起作用、力所能及的原则,决定2007年继续为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办好十件实事。
  一、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县(市、区)均成为省级试点,全市80%以上的农民享受到新型合作医疗。其中陵县、乐陵市、夏津县、德城区(包括德州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为新增省级试点,增加100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全省“1127”工程,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进一步提升全市87处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周建中。分管领导:李艳华、陈福祯。
  二、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城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全年完成新建校舍22万平方米,其中包括消除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1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责任人:曹和书。分管领导:李艳华、陈福祯。
  三、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制度。在2006年基本完成敬老院建设改造任务、集中供养率达到60%的基础上,2007年重点加强对农村敬老院的管理,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经费,力争年底前集中供养率实现70%,集中供养人数达到10630人。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5万人全部纳入低保,确保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责任人:刘治温。分管领导:满春重。
  四、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实现全市17000多公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投资3亿元,改造县乡公路500公里,建设大中桥梁200余座;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长期稳定的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村公路改造管理养护机构,保证农村公路好路率达到75%以上,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初步构建安全舒适、高效通畅的县乡公路网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越的交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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