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组织所辖社区居民根据消防安全知识编排消防安全知识节目,指导各社区成立志愿消防宣传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活动室,做到有防火公约、有固定消防宣传栏、每季度有消防知识讲座、每年有灭火逃生演习。
市经委、贸发局、国资委:协调各工厂、企业通过消防宣传使企业员工知道本岗位火灾危险性、知道基本消防常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职工受消防教育率必须达到100%。
市农办:协调各级乡镇开展消防宣传示范活动。做到每个农村有志愿消防宣传员、有防火公约、有固定消防宣传牌(栏)、每周村广播有消防宣传教育内容。
市妇联:通过入户发放宣传材料等方法,加强对妇女、儿童和孤寡老人等群体的宣传服务,促成邻里守望结成帮扶对子,使弱势群体得到消防安全教育,使其懂家庭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市消防支队:发挥主力军和参谋助手的作用,积极献计献策,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的宣传活动给予指导和协助。
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地区、本部门的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消防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消防宣传进学校
各级消防部门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协作,督促学校做到 “五个有”:每所学校有校外消防辅导员、有消防安全读物,每季度有消防知识课、每学期有自救逃生演习、每年有消防主题活动。保证学校教职员工尤其是学生受消防教育率达到100%。
1、招募万名“大学生消防志愿者”。由团市委和教育局配合组委会,在全市各高校招募万名消防志愿者担任消防宣传大使,进社区、进农村分发消防安全宣传手册、讲解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2、举办“我心目中的消防卫士”征文大赛。由市教育局配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我心目中的消防卫士”征文大赛,组织优秀教师作为评委,评选出若干优秀作文在媒体上刊登;并印制成消防安全宣传读物,赠给全市中小学生阅读。
3、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各地消防站、消防教育基地要增加开放频次。每个消防站必须与5个以上学校建成共建单位,努力完善针对性、知识性强的活动内容和互动性、感染力强的宣传形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