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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健康百姓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考核评价阶段(2010年10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由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体考核评价。

第二章 公共卫生百姓安全行动

  一、加大重点传染病综合防控,确保无重大疫情暴发流行
  (一)加大艾滋病防治力度,有效遏制艾滋病感染快速增长趋势。全面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重点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行为干预、重点人群监测和艾滋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
  (二)加强结核病防治,降低结核病发病率。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治政策,对初诊肺结核的胸部拍片、初复治肺结核病人的抗结核药品和痰菌检查实行免费;到2010年,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率达到75%以上、初治肺结核治愈率达到95%以上、复治肺结核治愈率达到85%以上。
  (三)搞好人群免疫预防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将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一类疫苗接种全部免费,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市级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率达到100%;省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率达到25%以上;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二、强化预防性公共卫生监督,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一)加快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正常财政投入机制;强化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和执法水平。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加强部门协作,落实执法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重点解决食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突出问题;加强中小餐饮单位、学校与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贸食品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保护劳动者健康。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加强对建材、冶金、机械、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单位的监督检查,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杜绝重特大职业危害事件。
  (四)加大医疗市场监管力度,保证群众就医安全。严格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行医,严厉查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行为;规范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继续发展公民自愿无偿献血,加强采供血及医疗机构用血监管,确保血液安全。
  三、健全卫生应急处置体系,不断提高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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