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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健康百姓行动计划的通知

  二、行动原则
  (一)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结合《德州市卫生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德州市健康百姓行动计划》的工作重点和目标措施。
  (二)以满足城乡群众的基本卫生需求为重点。突出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卫生服务水平,保证公共卫生安全,增进城乡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水平。
  (三)总体推进,分头实施。《德州市健康百姓行动计划》在市、县、乡、村四级同时展开;同时,各专项行动同时推进,分头实施。
  三、基本目标
  通过实施本计划,到2010年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健全农村卫生体系和城市社区卫生体系。每乡镇(街道办事处)有1处政府举办的卫生院,达到国家规定建设标准,并全部上划至县级管理;甲级卫生室达到80%以上,85%以上的乡村医生掌握中医适宜技术;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为补充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农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
  (三)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和预防性卫生监督得到全面落实,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降至12.45?10万和12.56‰以下;同时,确保不发生重点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集体性食物中毒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四)改革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卫生监督体制,完善卫生监督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同步发展。
  (五)加强卫生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六)到2010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
  (七)争创国家卫生城市。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9月25日-2007年10月15日)。即广泛发动,层层推进,全面部署。各级各部门、单位根要据本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各子项行动配档方案。
  (二)行动实施阶段(2007年10月15日-2010年9月30日)。各级各部门、单位按照本计划及各自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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