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健康百姓行动计划的通知
(德政字〔2007〕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德州市健康百姓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德州市健康百姓行动计划
第一章 总论
为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积极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新崛起、建设新德州”的宏伟目标,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现决定制定并实施本计划。
一、背景和意义
近几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卫生事业,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卫生事业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中心卫生院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重点的健康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树文明行医新风、创百姓满意医院”为主题的卫生行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反映人群健康水平的人均期望寿命、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等重要指标已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但是,城乡和区域之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健康保障体系不健全,卫生服务和健康保障能力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重点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对人群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日渐突出,看病难、看病贵依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医疗纠纷和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事件时有发生。
实施《德州市健康百姓行动计划》,就是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医疗卫生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不断提高”这一目标,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各部门职责,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通过开展一系列亲民爱民的卫生行动,完善卫生政策,加大卫生投入,改革卫生内部运行机制,强化行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尽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逐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