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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关于对市外勘察设计单位进深圳承接业务实行告知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

  填表须知
  1、告知表大小应以1A3为限,且一式三份。
  2、该告知表可用于建筑、市政、园林、勘察、岩土等各类建设工程。其中“建筑高度”及“建筑面积”仅用于建筑工程;“建筑规模”仅用于市政、园林、勘察、岩土等工程。
  “专业负责人”可不超过4人。
  3、该表中设计单位名称、公章及出图章,三者称谓应统一。
  4、随本告知表,须提交以下资料各一份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②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③参加本工程项目勘察或设计主要负责人员的注册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④单位所在地勘察设计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诚信证明。
  5、表中内容须填写完整、正确。凡弄虚作假者,记入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建立的勘察设
  计单位诚信档案;严重者,另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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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设计单位概况                 │
├──────┬───────────────────────────────────┤
│ 单位名称 │                                   │
├──────┼───────────────────────────────────┤
│单位曾用名称│                                   │
├──────┼───────────────────────────────────┤
│单位详细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      │                  │(含区号)│          │
├──────┼──────────────────┼─────┼──────────┤
│ 法人代表 │                  │职务   │          │
├──────┼──────────────────┼─────┼──────────┤
│ 单位负责人 │                  │  职务  │          │
├──────┼──────────────────┼─────┼──────────┤
│ 主专业资质 │                  │ 证书编号 │          │
│ 范围及等级 │                  │     │          │
├──────┼──────────────────┼─────┼──────────┤
│ 工商营业 │                  │ 职工总数 │          │
│  执照号  │                  │     │          │
├──────┼──────────────────┼─────┼──────────┤
│与本协会联系│                  │  电话  │          │
│的负责人及其├──────────────────┼─────┼──────────┤
│职务(不少于│                  │  电话  │          │
│2人)    │                  │     │          │
├──────┴──────────────────┴─────┴──────────┤
│(以下空白处,加盖设计单位公章以及出图专用章,均须为原件)             │
├────────────────────┬─────────────────────┤
│       (单位公章)       │       (出图专用章)       │
├───────────┬────────┼─────────────────────┤
│   告知表编号   │ 2007告知─  │   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盖章)   │
│  (由协会填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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