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须有两名以上在职讲解员,并熟悉馆藏内容,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端庄,普通话标准,讲解生动、富有较强的感染力;
(三)有丰富的革命斗争史料和有关革命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及遗物,有介绍园(馆)情况的宣传品(册)、纪念品;
(四)有文物(烈士遗物)库房或专柜,对馆藏文物、烈士斗争史料、遗物分级建档,做到帐、物一致。无丢失、无虫害,无霉变、无锈蚀;
(五)能充分利用藏馆的丰富翔实资料,突破传统教育形式的时空局限性,采用大众传媒技术,制作反映当地革命斗争和烈士英勇形象的刊物、声像、电视专题片等,制作活动展板,有计划地组织流动小分队,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学校、驻军等单位宣传烈士英勇事迹。
第五条 规划布局合理,园容园貌整洁
(一)纪念建筑物设施齐全,整体布局合理,规划完整,道路平坦干净,占地面积需达到50亩以上;
(二)环境绿化、美化优雅,绿地面积占应绿化面积的70%以上,注重绿化管理和维护,无意外枯死、虫害现象;
(三)园内树木与纪念建筑物要协调,确保一年四季长青,成为环境优美、氛围庄严、肃穆的瞻仰和教育场所;
(四)要建有苗圃、花窖,能培育苗木、花卉,解决园(馆)自身绿化、美化的需要。
第六条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务实创新
1、领导班子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烈士褒扬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带领职工锐意改革,务实创新;
2、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并保持相对的稳定,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须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
3、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务实,工作协调,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艰苦创业精神强。
(二)职工队伍素质过硬
1、全体职工好学上进,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
2、各类工作人员(包括建筑、陈展、讲解、园艺、美术、摄影、编辑、保管等)有胜任本职工作的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
3、60%以上工作人员要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或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