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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快实施信息产业名牌战略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快实施信息产业名牌战略的若干意见
(浙信市[2006]175号)


各市信息办、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06]43号)精神,促进我省信息产业更快更好的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实施信息产业品牌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信息产业品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10年来,我省信息产业连续保持3倍于国民经济的速度增长,产业规模快速扩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信息产业初步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为促进行业发展在量的扩张基础上取得质的提升,我省“十五”期间实施了信息产业品牌战略,初步形成了一批知名自主品牌和优势企业,自主品牌逐步从国内走向国际市场。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加快了生产要素的集中,提高了行业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动了行业发展。但是,我省的电子产品缺乏自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低,导致在高端产品市场上劣势明显,加之国外品牌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国际贸易保护措施的日益增多和贸易摩擦加大,制约了我省信息产业的进一步提升和发展。
  “十一五”是我省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对完成“十一五”信息产业规划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实施名牌战略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进我省信息产业发展中长期累积的结构性、素质性矛盾,缓解产业所面临的能源资源和环境的制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行业竞争力。各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实施信息产业品牌战略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培育、扶持、经营品牌为抓手,加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和科技含量的产品,优化升级产业结构,从整体上提升电子信息产品的档次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企业竞争力,努力推动我省信息产业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我省具有规模优势或发展潜力的产品为实施品牌战略的工作重点,以已注册自有商标,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品牌意识强且在行业内有带动作用的企业为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对象,筛选浙江省信息产业品牌培育产品(含区域品牌)180个,通过企业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政策扶持,中介组织密切配合,争取到2010年,全省信息产业拥有中国名牌8个,浙江名牌产品80个,力争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畅销品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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