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局根据本区实际,分别组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队伍。
7.3 技术储备
7.3.1 信息系统
市卫生局组织建立健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综合网络系统和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危险源信息库、卫生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市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机构和各区政府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卫生应急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7.3.2 公共卫生体系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含慢性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精神病防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妇幼保健体系、基层卫生体系、健康教育体系、卫生信息体系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7.4 通讯与交通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应急机构和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统筹考虑。
7.5 科研和国际交流
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防治技术研究,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实验室病因检测技术、药物治疗、疫苗和应急响应装备、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防治等,尤其是要加强新发、罕见传染病快速诊断方法、诊断试剂以及相关疫苗研究和开发,做好相关技术储备。同时,积极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方法,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水平。
8 宣传培训和演练
8.1 公众宣传教育
卫生行政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健康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科学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2 培训
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业务人员进行卫生应急法律法规培训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8.3 演练
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检验并完善应急指挥体系、信息报告体系、医疗应急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的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9 附则
9.1 预案制定和更新
市卫生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订本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2 名词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