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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十一五污染减排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依靠科技,积极推广减排先进技术

  1、加快减排技术开发与转化应用。加强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以及节能型水泵、风机、电动机等配套装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生物质能发电等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加快染料、医药行业有毒物处理工程化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加强化工、印染、酿造、造纸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加强废水处理与排放监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加强钢铁、发电、水泥等行业烟气处理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积极开发工业固体废物、农作物秸秆高效利用新技术,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生态循环利用科技示范基地。

  2、培育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根据省政府“百家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计划”,努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面向重点行业和重点工程的技术开发与应用体系,着力培育一批研究开发能力、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同行前列的减排产品研发制造示范企业,大力扶持一批能耗和排放指标属省内同行先进、技术经验模式可推广的技术应用示范企业。

  (五)强化责任,加强减排监督管理

  1、强化重点企业减排管理。重点抓好国控、省控污染源的污染治理,开展环保治理专项行动,提高稳定达标排放率。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保部门可强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改造或管理、运营,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推广基础管理扎实、技术改造有力、淘汰落后坚决、减排成效明显的重点排污企业先进经验,着力培育一批排污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优秀企业。开展污水流量计、在线COD监测仪等环保计量仪器的检定工作,确保污染减排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2、强化交通减排管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开展大运量交通设施前期调研,实行差别化交通供应管理政策,确保公共交通路权优先,推广普及低能耗、高技术公共交通车辆及调度管理设施,大力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努力使公共交通成为群众出行的主要方式。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调整公路、水路运力结构,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努力建设综合运输体系。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提前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国Ⅲ标准,执行《江苏省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地方标准,出台江苏省机动车尾气监测收费办法,全面推广机动车尾气“简易工况”检测法。积极开展船舶污染治理。认真落实报废汽车财政补贴政策,加快老旧汽车、船舶等报废更新。积极研究推广新一代运输装备、船型标准化、港口装卸新技术和车船节能技术,推进代用燃料的开发应用以及替代能源汽车产业化。

  3、加强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抓紧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颁布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对省统调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脱硫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对所有统调燃煤脱硫机组实施脱硫管理;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对所有非统调燃煤脱硫机组实施烟气脱硫实时监控及信息管理。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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