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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十一五污染减排实施意见的通知


  11、《“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12、《“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

  13、《“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14、《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

  (三)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

  2、同口径比较原则;

  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

  5、可达性原则。

  (四)口径和范围

  主要污染物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以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2005年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方案编制范围,未纳入总量统计口径的面源、农村生活源等不纳入减排方案,不削减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工程措施不纳入项目清单。

  (五)总体目标

  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COD)由49600吨削减到45000吨,减排4600吨,减排9.3%;二氧化硫(SO2)排放量由2005年的46800吨削减到45600吨,减排1200吨,减排率2.6%。

  二、现状分析

  (一)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随着泰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呈现逐年提高的趋势,排放总量较大,排污大户较多,减排任务十分繁重。200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96万吨,其中工业源为2.21万吨,占44.59%,生活源为2.75万吨,占55.4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4.68万吨,其中工业源为4.23万吨,占90.31%,生活源为0.45万吨,占9.69%。

  (二)各市(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5年各市(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单位万吨):


┌──┬───┬───┬───┬───┬───┬───┬───┐
│  │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兴化市│靖江市│泰兴市│姜堰市│
├──┼───┼───┼───┼───┼───┼───┼───┤
│COD │ 4.96 │ 0.68 │ 0.2 │ 0.83 │ 1.26 │ 1.25 │ 0.74 │
├──┼───┼───┼───┼───┼───┼───┼───┤
│SO2 │ 4.69 │ 1.18 │ 0.1 │ 0.74 │ 1.11 │ 0.9 │ 0.65 │
└──┴───┴───┴───┴───┴───┴───┴───┘


  三、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和年均削减量

  (一)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1、城镇人口预测

  城镇人口指城镇非农人口。2005年泰州市城镇非农业人口为135万人,根据同口径比较原则,按年增长1.5%计算,2010年全市非城镇农业人口为145万人。

  2、经济发展预测

  2005年泰州市工业生产总值为477亿元,十一五期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2010年为1002亿元。2005年全市原煤消费量为437万吨,其中电力用煤为176万吨,非电力用煤261万吨。2008年泰州电厂全部投产后将年增加电力用煤420万吨,2010年全市电力用煤在620万吨左右;非电力用煤按2.7%的增幅,2010年全市非电力用煤为300万吨;2010年全市原煤消费量为92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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