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优生优育法规建设滞后,机构及管理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人口和优生优育工作水平与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进程不相适应,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现状与建设生态文明新西藏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十一五”时期西藏人口和优生优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宣传教育、优质服务、自愿选择的“三坚持”方针,坚持人口计生工作与妇幼保健工作相结合、与帮助农牧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的“三结合”工作思路。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稳定发展,提高人口素质,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区总和生育率稳定在3.0,人口出生率保持在17‰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1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婴幼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提高住院分娩率,提高农牧区人口的生殖健康水平;全面推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使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知识普及率达到60%以上,避孕节育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加强农牧区“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的落实和管理,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快信息化、法制化建设步伐,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健康水平
推行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广泛持久地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遗传与优生咨询,建立育龄妇女信息监测网络。以农牧区为重点,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倡导产前检查,促进出生缺陷发生率、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的进一步降低,促进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的稳步提高。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生殖健康促进模式,深化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需求,提高人口健康水平。
2.建立健全农牧区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根据国家《“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县级优生优育技术服务站建设,形成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部门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农牧区优生优育技术服务体系。实施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为育龄群众提供以长效措施为主的及时、安全、适宜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努力构建我区农牧区人口事业发展的行政部门、服务机构、群众团体互联、互动、互补的公共管理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