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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7〕91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已经2007年7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卫生厅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全面推动我区结核病控制工作长足发展,努力实现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做出“控制结核病,如期实现全球结核控制目标”的承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西藏自治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就进一步加强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结核病防治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结核病在全球范围内死灰复燃,全球结核病流行态势急剧恶化,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2006年6月,国务院召开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心,体现了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表明了我国政府加强控制结核病的决心。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对结核病防治工作十分关心和重视。在各级政府和卫生等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结核病控制工作进展仍然缓慢,形势十分严峻,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尚达不到国家要求。据调查统计,全区结核病患病率在1261/10万,位居全国第一。全区受结核菌感染威胁人口约80万人,肺结核病患者达4万人之多,其中具有传染性的病人约1.6万人,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90%的病人在农牧区;70%的病人为青壮年;全区每年约360人因结核病而死亡。结核病已成为制约我区农牧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疾病之一。因此,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已成当务之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与协调,进一步增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全面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抓实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落实政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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