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夫妻两地分居或其他家庭特殊困难的干部。
(五)符合政策规定需易地安置的干部。
(六)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免征城市增容费
1、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以上的人才;
2、大专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人才。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调进: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者;
2、正在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结案者;
3、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未满者。
四、调配工作的程序
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通过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调配处;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通过中国南方人才市场或各区的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报市人事局调配处;经市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直接报市人事局调配处。如送来的材料齐全,十个工作日内答复单位。
五、上报的材料
(一)因工作需要夫妻同时调进广州,需要以下材料:
1、广州市干部调动呈报表各一份;
2、双方原单位同意调出函;
3、双方学历(是本科以上有学位的复印学位证书)、职称复印件;
4、转干、录干的,提供地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批材料复印件;
聘干的,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批材料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计划生育情况材料(各单位自行审查);
(二)因工作需要单身干部调进广州,需要以下材料:
1、广州市干部调动呈报表一份;
2、原单位同意调出函;
3、学历、职称复印件;
4、转干、录干的,提供地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批材料复印件;
聘干的,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批材料复印件;
5、离婚者,提供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计划生育情况材料(各单位自行审查);
(三)因夫妻分居的干部调进广州,需要以下材料:
1、广州市干部调动呈报表一份;
2、原单位同意调出函;
3、学历、职称复印件;
4、转干、录干的,提供地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批材料复印件;
聘干的,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批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