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和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廉政建设和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方面的政策法规,注重培养人事工作者的现代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全市人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密切联系人事制度改革和发展,认真学习宣传人事法制基础知识和人事管理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此基础上,结合不同岗位的特点,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的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配套的法规规章,待《公务员法》出台后,集中学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学习《中组部、
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将要出台的《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企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学习《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人事管理的内容。还要学习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方面的政策法规。
三、工作措施
各地、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保证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一)建立健全普法培训制度。普法学习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举办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要建立健全普法培训制度,全面推进普法培训工作。在“四五”普法实施阶段,市人事局组织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和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人事干部培训班,各区、县级市人事局组织各街、乡镇和区、县级市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培训班。普法培训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分期分批进行,力争五年内对全市人事干部轮训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