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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德州市区开展净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道路零星垃圾由市区两级环卫部门的保洁人员负责清扫并收集至指定垃圾点,再由垃圾清运人员负责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处理场。
  2.建筑垃圾一律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统管统运。
  3.无主垃圾实行属地管理。东风路、湖滨大道等22条道路范围内的无主垃圾,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清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等的无主垃圾,老城区由德城区负责;市区内京沪铁路以西区域,由商贸区负责;市区内康博大道以东区域,由经济开发区负责。
  4.医疗废物的处理。市卫生局负责监督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监督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集中销毁工作。
  (三)环卫设施管理
  产权归市城管执法局的环卫设施,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老城区内除市城管执法局管理外的环卫设施,由德城区负责;市区内京沪铁路以西除市城管执法局管理外的环卫设施,由商贸区负责;市区内康博大道以东区域,由经济开发区负责。
  (四)清除冰雪
  各责任单位根据《德州市城市冬季清扫冰雪管理办法》和《德州市市区清除冰雪预案》的规定,做好责任区内的清除冰雪工作,并成立清除冰雪突击队。
  (五)“门前五包”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本单位“门前五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东风路、湖滨大道等22条道路的“门前五包”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督促落实;老城区内除市城管执法局管理外的道路的“门前五包”工作,由德城区负责督促落实;市区内京沪铁路以西区域,由商贸区负责督促落实;市区内康博大道以东区域,由经济开发区负责督促落实。
  (六)环卫作业人员管理
  德城区、经济开发区、商贸区和市城管执法局分别负责管理各自作业人员。
  四、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31日)。召开市区“净化年”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任务;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城市净化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广大市民爱护环境、美化环境的文明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8月31日)。各部门、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掀起“净化年”活动高潮,使市区环境卫生有明显改观。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10日)。市市区净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对全面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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