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事局实施《关于调整广州市区引进人才审批条件和程序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实施《关于调整广州市区引进人才审批条件和程序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人[2002]34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在穗各高新技术企业:

  为顺利实施《关于调整广州市区引进人才审批条件和程序的意见》(穗人〔2002〕26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引进人才呈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

  2.原单位的同意调出函。用人单位引进紧缺专业的特殊人才,如无档案,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证件;

  3.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的复印件。

  (二)属于下列情况者,须分别补充有关材料:

  1.已婚单方引进,提供其配偶的同意函;

  2.解决夫妻分居,提供结婚证和广州市户口簿复印件;

  3.离异,提供离婚证的复印件;

  4.随迁二胎以上未成年子女,提供计生证复印件;

  5.无主管部门的呈报单位,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及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

  二、引进符合《意见》第二款的人才,

  由区人事局审批和签发调令以及发放《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所需《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由我局加盖公章和签发,实报实销;各区人事局必须指定审批人和经办人负责引进人才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我局人才开发处备案。

  《意见》第二款条件之外的人才引进仍按原渠道和程序报市人事局审批。

  三、实行引进人才备案管理制度。各区在每季度末将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按《广州市引进人才名册》要求报我局人才开发处备案。

  四、除有关办事窗口的规定之外,《意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1.《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

  2.《广州市引进人才名册》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1
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   学历   │    │ 学位 │      │   专业   │         │
├───────┼────┴────┼──────┼────────┼─────────┤
│ 专业技术资格 │         │ 毕业院校 │        │         │
├───────┼─────────┼──────┼────────┼─────────┤
│ 原工作单位 │         │ 拟安排单位 │        │         │
├───────┼─────────┴──────┴────────┴─────────┤
│个人简历   │                                   │
│       │                                   │
│       │                                   │
│       │                                   │
│       │                                   │
│       │                                   │
├───────┴───────────────────────────────────┤
│                    配偶情况                    │
├───────┬────┬────┬──────┬────────┬─────────┤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是否同调  │         │
├───────┼────┼────┼──────┼────────┼─────────┤
│   学历   │    │ 学位 │      │ 专业技术资格 │         │
├───────┼────┴────┼──────┼────────┴─────────┤
│  工作单位  │         │ 拟如何安排 │                  │
├───────┴─────────┴──────┴──────────────────┤
│                   随迁家属情况                   │
├───────┬────┬────┬──────┬────────┬─────────┤
│   姓名   │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在校生 │ 与引进人才关系 │户口所在地(与父母│
│       │    │    │      │        │户口不在一处的请注│
│       │    │    │      │        │    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