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1、省直和中央驻穗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办事程序

  2、广东省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审批表

  3、2002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聘(录)用非广州生源应届毕业生入户准入条件

广东省人事厅
二OO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省直和中央驻穗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办事程序

  一、聘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一)聘用单位(指有人事户头的单位,下同)提交:

  1、聘用毕业生函件一份(由有人事户头的单位向省人事厅申报,函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下同);

  2、《广东省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下同);

  3、《增人计划卡》;

  4、毕业证书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二)省人事厅办复:

  1、同意或不同意聘用毕业生的复函;

  2、退回《广东省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审批表》一份给申报单位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一份留省人事厅存查;

  3、《增人计划卡》(同意聘用的加盖人才管理开发处印章,凭一加盖印章的《增人计划卡》去核发工资,反之不加盖印章)。

  二、聘用大专和中专毕业生

  (一)聘用单位提交:

  1、聘用毕业生函件一份;

  2、《广东省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

  3、《增人计划卡》;

  4、聘用中专生须附送盖有学校公章的中专生招生录取名册复件一份;

  5、可毕业证书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二)省人事厅办复:

  1、同意或不同意聘用毕业生的复函;

  2、退回《广东省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审批表》一份给申请单位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一份留省人事厅存查;

  3、《增人计划卡》(同意聘用的加盖人才管理开发处印章凭加盖印章的《增人计划卡》去核发工资,反之不加盖印章);

  4、发给同意聘用中专毕业生《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5、发给同意聘用中专毕业生普通人员入户指标卡。

  附件2:
广东省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审批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