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藏政发〔2007〕75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2007年8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市)、各部门要将《规划》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发展规划,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要研究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调整和考核等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七年九月十日
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安全生产基础,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国办发〔2006〕53号)和《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问题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有力措施。自治区先后颁布了《
西藏自治区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政府令第43号)、《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奖罚办法》(藏安委发〔2005〕9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04〕21号)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建了自治区、地、县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预警机制,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许可等基础性工作;在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增加了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督和行政执法力度,严肃了事故调查处理。经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近年来,全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并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十五”时期(2001年-2005年)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来看,由于受西藏生产力发展总体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事故多发,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各类事故总量大,较大、重大事故多发,事故隐患多、职业危害加剧、相对指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