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6〕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德州市监察局 德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改善土地管理和执法环境,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监发〔2006〕9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66号)以及《山东省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鲁政办发〔2006〕88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证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实施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严格执法,严明法纪,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反弹的势头,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为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落实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全面清理排查、认真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摸清本辖区内的土地违法违规情况;集中查处一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各级监察机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直接立案查处一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将重大、典型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行动,分级负责。在前期清理核查和处理的基础上,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做到统一行动、统一步骤、上下联动、全面推进。要实行市、县两级分工负责制,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