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保安服务业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保安服务业的通知
(德政办字〔2006〕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条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保安服务业发展较快,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服务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如队伍发展速度缓慢,县市区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在发展规模、服务质量、市场规范、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一定程度地制约了保安服务业的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保安服务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保安服务业重要性的认识。发展保安服务业是实现治安防范由管理型向服务型发展,由专业化向社会化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快发展保安业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全市保安服务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拓展保安服务领域。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要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业保安人员;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工矿企业要对更值人员进行清理,以聘雇保安公司保安替代年老体弱的更夫;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认真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聘用保安担任门卫;各单位要对内部自建护卫队伍进行整顿和培训,纳入当地保安公司统一管理;社区保卫、联防以及物业安全维护等各种治安防范力量,要统一纳入保安行业规范管理;要支持保安服务公司建立联网报警服务中心,在重点场所、要害部位、住宅小区推广安装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开展联网报警服务业务。
  三、大力整顿保安服务市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公安、建设、文化、工商、体育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行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和公安部《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各种形式的非法保安组织和非法保安培训机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购买、销售保安服装标志等行为。通过整顿,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为保安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