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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行动方案和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要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等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管责任。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实效。
  (二)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整体合力。这次专项行动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经贸、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安部门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强基础设施和应急体系建设,防范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推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德州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市政府确定从现在起至2007年8月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以德城区、德州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乐陵市、禹城市等三区二市为重点地区,以城区北营村、北园小区、天衢小区、邹李小区、天衢工业园的富民基地、胜利街、陵东街、富荣街等为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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