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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行动方案和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行动方案和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字〔2006〕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德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德州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八日

德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从现在起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主要目标
  (一)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
  (二)通过专项行动,惩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申报行为,使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根本好转;增强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使《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得到落实;整治违法药品广告,规范流通企业经营行为;完善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流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药品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全面排查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突出查处大案要案。
  (一)药品研制环节,主要是打击虚假申报行为
  1.严格核查药品研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医疗器械申报资料和临床研究的真实性;严厉查处药品研制、申报注册资料造假行为和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弄虚作假行为。
  2.按照省要求开展药品注册申请和医疗器械申请专项检查;治理使用未经注册商标名称的违规行为,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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