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程。加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养培训力度,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工程,继续实施“万名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程”,每年培训20万名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分期分批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轮训,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省内高校开展学历教育。改进农村基层干部选拔方式,积极推行“公推直选”和“两推一选”,做好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后进村和贫困村担任村支部书记试点工作。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加大在农牧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着力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农村党员素质,使广大党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积极开展试点,区别不同情况,逐步提高村干部的报酬。(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二)农村教育基础工程。全面推行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保证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小学、初中45岁以下教师5年内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学历,高中教师的合格率提高到80%以上。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完善农村教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农村教师基本编制,各市县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的需要。建立城市学校教师到农村基层服务制度,逐步将支教经历作为高级职称续聘和考核评优、奖励的基本条件。鼓励各市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骨干教师和紧缺专业教师到农村学校巡回授课,流动教学。根据建立高校毕业生贷款政府代偿机制的精神,每年与5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毕业生签订协议,安排到乡镇学校工作5-6年。(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三)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农村卫生人才执业资质制度,到2010年,使全省60%以上的农村卫生人员取得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学历教育,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大中专毕业生进农村计划”,依托省内大中专医学院校,对取得资质在乡村和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农村卫生人员进行中专以上学历教育,利用5年时间,定向培养在职本科、专科学历人员1万名,中专学历人员2万名。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人才管理制度,推行以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合同管理。逐步清退乡镇卫生院非专业技术人员,所需人员从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为中专以上)的人员中有计划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乡镇卫生院负责人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绩效挂钩,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卫生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组织实施好评审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担”的原则,建立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供给。落实乡村医生劳务补助,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每行政村一人),经考核合格后,按人均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定额劳务补助。(牵头单位:省卫生厅;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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