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牡丹江火车站豪华候车室收取服务费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牡丹江火车站豪华候车室收取服务费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6〕193号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牡丹江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牡丹江火车站豪华候车室收取服务费的请示》(牡价呈字[2006]75号)收悉。

  牡丹江火车站为满足不同层次旅客候车的需要,在原候车室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增加了豪华候车室(需配备闭路电视、沙发、报纸、茶水、小卖部等),为旅客候车提供多种选择。经研究同意在旅客自愿的前提下,收取服务费每人次10元,1.1米以下儿童不收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