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查自纠阶段(2002年6月21日-7月20日)
各商贸企业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按照本企业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语言文字的各项管理制度,举办学习培训,提高员工的普通话水平,提高文字使用规范程度。然后,对照标准逐条、逐项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最后,写出自评报告。
(三)检查整改阶段(2002年7月21日-8月20日)
市商贸委评估组对各商贸企业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评估达标的企业由商贸委发给认证通知,对未达标的企业,指出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写出整改报告,重新接受市商贸委评估。
(四)接受上级评估阶段(2002年9-12月)
1.2002年9月接受市语委对市商贸委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
2.2002年12月接受教育部、国家语委对市商贸委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
四、评估办法
(一)由市商贸委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语言文字专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等人员组成专门机构进行语言文字评估。
(二)采取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
1.定点检查:15个重点企业:开元商城、民生百货大楼、中汇百货、百盛购物广场、中大国际、世纪金花购物广场、家世界购物广场、西安饭庄、德发长饺子馆、文豪杂粮食府、解放饭店、钟楼饭店、城堡大酒店、皇城饭店、胜利饭店。
2.随机抽查:随机抽查商店、饭店、旅店各若干。
(三)评估主要内容。
1.听取企业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汇报;
2.查阅企业语言文字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宣传简报、工作总结、文件和资料等;
3.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检查统一标识牌张贴情况,与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企业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化汉字工作的情况;
4.按照《标准》规定的指标要素,抽查服务用语和营业员、广播员的普通话水平,实地抽查服务用字和公共用字情况;
5.按照量化项目及标准,对检查和实地抽查的情况进行评估,打出各项目的分值,汇总后提出认定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6.将评估认定意见向企业反馈。
五、评估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有领导分管,有人员专管或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