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推行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德政办字〔2006〕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推行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关于在全市推行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
(德州市公安局 二○○六年十一月)
为进一步加强印章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伪造印章和利用伪印章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公安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意见》(鲁政办字〔2006〕46号)要求,现就在全市推行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推行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印章尤其是公章应用十分广泛,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凭证,在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起着举足轻重的凭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新生经济和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对印章刻制的需求增加,带动了印章刻制业的发展。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印章业无序发展的问题较为突出。多数业户经营规模小,工艺简单、技术水平低,刻制的公章极易仿制。同时,个别业户为赢利违规承制手续不全或没有手续的公章,给公安机关加强行业治安管理、实施有效监督带来困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印章进行经济领域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是公安综合信息系统的信息源,其基本结构是,省、市、县(市、区)三级公安机关分别组建印章信息系统管理中心(终端),从而构建印章管理的网络系统。其中,市印章信息系统管理分中心负责印章系统管理、维护、用户与权限的设定、统计、信息查询及对印章承制单位的管理。县(市、区)印章信息系统管理终端负责印章信息审批、变更、缴销、挂失等。实施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以高科技制章技术取代传统的印章制作工艺,结合有效的识别手段,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印章查询比对,更好地为印章用户服务,大大提高印章的综合防范能力,避免伪造印章对社会的危害。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从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全局和现实需要出发,严格把关,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公安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积极推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努力提高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