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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尔滨火车站豪华候车厅和高架豪华候车室继续收取服务费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尔滨火车站豪华候车厅和高架豪华候车室继续收取服务费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6〕198号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哈尔滨站经济开发总公司:

  你公司《哈尔滨站经济开发总公司关于申请豪华候车一厅、高架豪华候车室继续收取服务费的报告》(哈站多[200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省物价局《关于哈尔滨火车站高架候车室继续收取服务费的批复》(黑价经字[2005]27号)和《关于哈站豪华候车厅服务费标准的批复》(黑价非字[1994]84号)文件执行到现在基本能够满足不同层次旅客的需求,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为此,同意哈尔滨火车站豪华候车一厅、高架豪华候车室在旅客自愿基础上继续收取服务费每人次10元。1.1米以下儿童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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