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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教育局郑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2005年春季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助对象2005年春季确定一次,以后每学年确定一次。
  2.“两免一补”发放程序
  (1)2005年春季“两免”资金,采取直接发放现金形式。县级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根据确定的资助学生名单,将资金统一拨付到各学校。学校按照确定的资助对象和“一费制”标准,将“两免”资金一次落实到学生个人,并在其教科书扉页上加盖“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印章,受助学生或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发放结束后,学校及时将发放花名册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2)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县级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确定的资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将资金统一拨付到各学校。学校将春季补助资金一次落实到学生个人,受助学生或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发放结束后,学校及时将发放花名册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3.资金管理
  “两免一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帐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中央、省、市级财政负担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到县级财政专户,县级财政应将本级负担资金划入县财政部门开设的“两免一补资金专户”,并按时从专户直接拨付各学校。“两免一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留挪用,不得用于抵顶学生以前年度的欠费。

  三、实施步骤

  2005年春季,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3月10日―3月1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广泛听取学校、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意见,严格按照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3月12日一3月21日)。各学校要根据操作方案,按规定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将“两免一补”资金于3月21目前落实到受助学生。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3月22日―3月27日)。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写出总结报告。市有关部门将对各县(市)、区春季“两免一补”工作进行检查。

  四、其他有关问题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切实按照《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国拨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的通知》(郑财教〔2003〕23号)确定的农村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足额安排资金,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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