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验证
(1)中级晋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市直局级单位、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审核后,统一将有关材料及《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证书报送表》(附件2)和数据软盘按规定时间送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验证;初级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市直局级单位、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审核后验证。
(2)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完成继续医学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医学教育证明》上加盖印章后,与有关验证材料退回原报送单位。
3.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复验
《继教证书》经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市直局级单位及各区(县级市)卫生局验证后,根据拟晋升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按以下分工进行复验:
(1)初级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区、县级市人事局或市直局级单位人事(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复验。
(2)中级晋升副高级和副高级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和市直局级单位人事(继续教育管理)部门集中送广州市人事局培训教育处复验。复验材料报送按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我市拟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工作的通知》(穗人培 [2002]9号)第二点“复验材料报送要求” 执行。复验材料包括:《继教证书》、《医学教育证明》、《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报送表》一式两份。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按复验工作的分工,为完成继续医学教育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具《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附件3),并在《继教证书》上加盖“继续教育验证专用章”。
(三)验证和复验时间
各有关单位按照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的工作时间安排于每年3月份将验证材料报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验证,5月10日前将复验材料报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复验。
附件:1.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证明
2.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报送表
3.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市卫生局科教处 黄文辉 81084242
市人事局培训处 蔡惠志 83126140
广州市卫生局
广州市人事局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证明
单 位
姓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