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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4、各单位拟确定推荐的人选,须在上报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的反馈意见(包括参加评议工作的专家及对推荐人选的评价意见)一并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被推荐人选的综合业绩材料一式一份(涉密人员要加以说明);

  (二)由被推荐人选的单位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个人情况全息表》、《2004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各一式一份,其中“考核情况”栏不用填写;

  (三)被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并需加盖单位印章;

  (四)各单位的推荐人选,原则上只报送1人(其中教育、卫生等部门不超过2人);

  (五)凡已被推荐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而未能获得批准的人员,在没有新业绩材料补充的情况下,暂不作为推荐人选;

  (六)报送材料统一用A4纸,并按照表格式样打印(附材料软盘);

  (七)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月28日。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把被推荐人选的材料送至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凡材料不齐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逾期未报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选拔工作。

  附件:
  1.《专家情况登记表》
  2.《个情况全息表》
  3.《200 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广州市人事局
二○○五年一月十日

  附件1:
专家情况登记表

  姓名:

  单位:

  部门:

  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用  表  须  知

  1、 本表由人事部统一印制提供。
  2、 本表可作为各类专家选拔、考核和管理用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人事(专家管理)部门,有关部委人事司(局)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管理、下发和汇总。
  3、 本表作为专家数据库信息源,并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和考核的存档材料。
  4、 申报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本表须由组织填写,或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经组织审核,其中出国(境)在外人员一律由组织填写本表。
  5、 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用钢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
  6、 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数填写,不得超长(详见填写说明)。
  7、 本表中所有标记、代码部分由人事(专家管理)部门授权专人统一译码、填写。
  8、 部门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或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及解放军系统。
  9、 单位指专家的具体工作单位。
  10、类别指申报专家的类别。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专家、拔尖人才等等。
  11、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后),有问题可向上级发表部门咨询。

基本情况


┌───┬───┬─────────────────────┬───────┬─────────────┬─────────────┐
│专家代│   │         姓 名          │       │     专家标识     │             │
│ 码 │   │                     │       │             │             │
├─┬─┴─┬─┴───┬─────────┬───┬───┴───────┴───────┬─────┴─────┬───────┤
│性│   │ 出生日期 │         │出生地│                   │    政治面目    │       │
│别│   │     │         │   │                   │           │       │
├─┼───┼─────┼───────┬─┴─┬─┴───────────────────┴─┬───────┬─┴───────┤
│民│   │ 文化程度 │       │ 学位 │                       │  毕业时间  │         │
│族│   │     │       │   │                       │       │         │
├─┴─┬─┴─────┴───────┴───┴─────┬─────┬───────────┴───────┴─────────┤
│毕业学│                         │ 所学专业 │                             │
│ 校 │                         │     │                             │
├───┼─────────────────────────┼─────┼─────────────────────────────┤
│从事专│                         │ 技术职称 │                             │
│ 业 │                         │     │                             │
├───┼─────────────────────────┴─────┴───┬─────────────┬───────────┤
│工作单│                                   │     工作时间     │           │
│ 位 │                                   │             │           │
├───┼─────────┬─────────────┬───────┬───┴─────┬───────┴───────────┤
│单位类│         │     单位性质     │       │   在岗状态   │                   │
│ 别 │         │             │       │         │                   │
├───┼─────────┼─────────────┼───────┴───┬─────┴───────────┬───────┤
│行政职│         │     行政级别     │           │      工改前级别      │       │
│ 务 │         │             │           │                 │       │
├───┼─────────┼─────────────┼───────────┴─┬───────────────┼───────┤
│归口行│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 业 │         │             │             │               │       │
├───┼─────┬───┴───┬─────────┴─────────────┴───────┬───────┴─┬─────┤
│ 院士 │     │  跟踪标记  │              特贴年份              │         │     │
├───┼─────┴───────┴─────────┬───┬─────┬───────────┼───────┬─┴───┬─┤
│   │                       │突贡年│     │    省部年份    │       │ 回国年份 │ │
│   │                       │ 份 │     │           │       │     │ │
├───┼───┬───────┬───────────┴───┴─┬───┴─────┬─────┴───┬───┴───┬─┴─┤
│何处归│   │  来华津贴  │                 │   博导年份   │         │  进博站年  │   │
│ 来 │   │       │                 │         │         │       │   │
├───┴───┴───────┴─────────────────┴─────────┴─────────┴───────┴───┤
│                           主 要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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