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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对口扶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对口扶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深办〔2007〕41号 2007年9月2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对口扶持工作的通知》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对口扶持工作的通知

  对口扶持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市的一项重要的长期的政治任务。多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两个大局”战略构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口扶持工作,为构建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上级和对口扶持地区党委政府及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在新时期部署的对口扶持任务,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注重实效,规范管理,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对口扶持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实行归口管理
  为加强对全市对口扶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对口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对口办),各区和有关部门及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工作安排、有督促检查”。市对口办负责对全市对口扶持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指导,做到扶持工作归口管理,扶持资金捆绑使用,多种形式帮扶,一个口子对外,形成合力,提高实效,扩大影响。
  二、坚持结对帮扶,明确范围任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市主要对口扶持贵州省毕节地区和黔南州、西藏林芝地区及墨脱县、重庆市巫山县、河源市及其五县一区和湖南省韶山市。为集中精力和财力完成上述地区的对口扶持任务,今后我市扶持范围原则上不开新口子。对于扩大帮扶地区(含上级直接向我市有关部门下达的任务和市领导批示的任务),一律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各区也不得随意扩大扶持范围,改变扶持对象。市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承接上级下达的对口扶持任务,要立足自身资源,量力而行,并必须集中在我市的对口扶持地区。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做好与贵州省毕节黔南两地州11个国家级贫困县和河源市五县一区的结对帮扶工作(结对名单见附件)。结对帮扶单位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全市对口扶持工作计划,做好整村推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同时积极开展劳务合作、干部交流、义务支教(医)、招商引资、企业合作、社会扶贫等各种活动。
  三、保持扶持力度,严格执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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