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改造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根据特区内外同标准建设的需求,第四期同富裕工程将集中资金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完善一批、整治一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改变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低水平和不完善,特别是道路、供水、排污排洪等设施标准低、容量低、设备老化陈旧等问题比较严重,与城市化的要求不相适应,不能满足社区发展的需要的状况,力争完成一个项目,提升一个片区功能。
(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群众收入。要鼓励欠发达地区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倡导自我发展,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整合资源,依靠科技进步,讲求效益,多途径发展经济。要帮助欠发达地区从单纯依靠建厂房出租厂房的发展模式中脱离出来,逐步实现适应当地条件和环境的新的发展模式。
(三)继续帮助户籍困难居民交纳社保和医保。第四期同富裕工程将继续执行深府〔2004〕208号文件。但集体分配收入以2005年底的数字为参考,并适当扩大补贴范围:集体分配收入低于2000元(含2000元)的由同富裕工程全额代交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体应交纳部分,下同),集体分配2001元至3000元的代交一半。帮助集体分配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户籍困难居民全额代交住院医疗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补贴时间为2006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
(四)加快光明安居工程建设。重点搞好第一期安居房的配套设施建设,完成二期安居工程的建设,让困难群众早日住上新房。建设资金仍由市、区、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市承担42.5%,区37.5%、个人20%。
(五)积极促进劳动力就业,鼓励本地居民个人自主创业。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劳动力的现状,投入一定的资金,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构,举办各类劳动力技能培训班,不断提高劳动就业率。同时,要关注已经在岗就业群体,开展保岗培训工作,争取使大部分劳动力都有一技之长,能够自食其力。要加强对第二代居民的教育培训工作,鼓励本地居民个人自主创业。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同富裕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高度,研究新思路、新方法、新对策,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成立市同富裕工程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及宝安、龙岗区和光明新区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贸工局、对口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以市对口办人员为主,同时从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厅、市劳动保障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水务局、农林渔业局、环保局、公路局等有关部门抽调部分人员,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建设局指定专人负责。市同富办内设综合组、道路组(设在市公路局)、供水及排污(洪)组(设在市水务局)、社保组(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宝安、龙岗区和光明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第四期同富裕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市财政资金为主,各区配套;社保医保补贴范围的确定、资金的测算安排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补贴资金由市、区各承担一半;经济发展及促进劳动力就业等工作由各区负责;光明安居工程由光明新区和光明街道负责。第四期同富裕工程实施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同富裕专项资金1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000万元,社保补贴预留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