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幼儿园办园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县乡政府办园的示范作用,调动社会各级办园的积极性,努力改善农村幼儿园的办园条件。陵县、乐陵市、德州经济开发区和运河经济开发区要加快县级实验示范幼儿园的建设。庆云县要强化政府行为,加强对县实验幼儿园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省级实验(示范)园复评验收;德城区、乐陵市、庆云县要把乡镇中心园建设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按照《德州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标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争取早日消灭中心幼儿园空白的乡镇;其他县(市、区)也要在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上加大力度,扩大办园规模,改善办园条件。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审批办园资格,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确保幼儿安全。
七、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要强化政府行为,加大控制中小学学生辍学工作力度,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控辍目标责任制”,把控制辍学工作纳入对乡镇党政领导政绩考核范围。加强义务教育档案管理,搞好小学和初中学籍档案衔接,尽快完善义务教育电子档案。不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使教学设备及时得到更换和补充,实现“双高普九”的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教育“三项工程”,全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八、落实整改工作目标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具体承担整改任务。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建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完善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的机制,全力抓好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落实,从根本上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要根据省、市督导评估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在时间上未作具体要求的,要于2006年底前完成整改。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整改情况及时跟踪督查,并将整改情况定期通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于12月5日前,将整改工作计划和措施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电话:2322558),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对各县(市、区)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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