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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德政办字〔2007〕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政务网站和43个市政府部门及中央、省驻德单位网站已开通,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德州”为枢纽的政府网站群已初步形成。但至今仍有16个市政府部门和单位尚未开通政务网站。已建成网站中也有部分存在政务信息公开不深入、不全面,网页内容长期不更新、信息滞后,在线办事能力弱、公众参与程度低,网站名称或域名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政务网站建设管理水平,现就做好政务网站建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政务网站建设
  政务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强化政务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合理定位,按照“政务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政务网站建设步伐。尚未建立政务网站的市政府部门和中央、省驻德单位必须在2007年10月底前建成开通,并及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德州”(www.dezhou.gov.cn)做好链接。
  二、规范政务网站管理
  一是规范网站名称和域名。所有政务网站名称一律使用规范的政府名称或部门(单位)名称,英文域名要以“.gov.cn”结尾,中文域名要以“.cn”结尾,并与本单位的合法名称或简称相适应。已建网站名称和域名不规范的,要尽快改正,以维护政府网站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是完善网站内容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网站日常维护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实行栏目责任制,确保本县(市、区)、本部门网站发布的信息来源可靠、内容真实、更新及时。
  三是规范网络安全管理。要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政务网站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完备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不断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政务网站要公开行政机关、公用事业、窗口服务单位行使职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承办科室及负责人,公开办理程序和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理相关事宜需要提交的各种材料等,逐步实现网上审批、在线投诉、咨询问答、信息反馈、问题曝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网上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将应公开的内容全部上网。要进一步加快重点栏目建设,突出抓好网上办事、网上投诉、政民互动等栏目建设,不断提高网站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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