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德州市“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七月二日
德州市“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
《条例》,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人才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为重点,以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为保证,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创新能力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知识创新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十一五”期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达到95%以上,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5天(或相应学时),使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大幅度提高。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员分布范围广,行业、领域及个人专业、知识结构等不同特点,把用人单位的目标任务与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扩大公共必修科目的自选范围,强化专门业务培训,使继续教育更加具有个性化,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