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意见
(德政办发〔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全市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和“开发与节约并举”的农村能源建设方针,以人畜粪便和秸秆综合利用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06年,全市共建成沼气池13162个;建设大型秸秆气化站8处,为3142户农民提供了洁净新能源;推广农村太阳能热水器2.5万户6万平方米,大大改善了农民生活用能和农村卫生环境状况。但我市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投入少、技术力量相对落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产业化运作水平低等问题。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进一步加快发展全市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的,突出沼气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太阳能推广普及三大重点,坚持全面规划、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狠抓技术研发、工程建设与管理、运行机制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四个关键,努力实现速度、质量、规模、效益的有机统一和同步提高,推动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建设实现更快更好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努力做到可再生能源建设的模式、规模、速度和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二是坚持企业和农户自愿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户承受能力;三是坚持示范带动和典型引路的原则,逐步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认识程度,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四是坚持政府补助与多元投资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农民、企业和社会各界投资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五是坚持建管并重原则,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沼气等可再生能源设施切实发挥效益。
二、任务目标和发展重点
(一)总体目标:到“十一五”末,全市沼气、秸秆气等洁净新能源普及率达到25%以上,达到全省平均发展水平。
(二)发展重点
1.沼气建设。重点推广“一池两改”、“一池三改”型农村户用沼气;鼓励支持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结合治污,建设自用大中型沼气工程。到2010年,全市建成农村户用沼气20万,20%的农户用上沼气;新建大中小型沼气工程60处,规模化养殖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粪污处理率达到30%;全市年消耗人畜排泄物和农作物秸秆400万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