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普及食品安全健康教育,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加强学校周围饮食摊点的管理,依法取缔非法饮食摊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生活补助,保障学生生活货源供应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低收入居民及学生的生活补助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必要补助。
市财政局:落实生猪生产扶持资金。抓好“菜篮子”工作每项补助资金的落实。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落实饲养母猪补贴资金;对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给予适当补贴;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粪污水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给予奖励,对地方生猪肉储备给予扶持。
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各地调查总队开展以生猪为主的主要畜禽生产抽样调查,并汇总上报;在城市、农村住户调查中要增加相应的畜禽品种,提供更全面的住户消费量和消费价格。
市交通局:负责保障农副产品运输通道畅通。落实
交通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的通知》精神,实行“绿色通行证”制度,保证鲜活农副产品运输畅通。做好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进城线路,组织好生猪调运,清除城乡流通壁垒,促进鲜活农产品跨地区流通。
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农产品的生产发展。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证及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组织认证与管理;负责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发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
市粮食局: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批发和加工环节原粮和储备粮的质量及卫生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的质量监督管理和粮食标准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粮食、食用油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粮食、食用油质量测报工作。
市卫生局: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餐饮业)进行卫生许可及相关日常监管。组织食品卫生、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承担食品危险性评估的管理工作;指导公众饮食与健康,促进公众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的执法力度,参与查办大案要案;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和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市畜牧局:抓好能繁母猪饲养工作。加强生猪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推广生猪的规模化饲养和畜禽疫病的预防。对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控制和扑灭;负责畜禽产品的检疫、防疫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