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7〕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德州市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七月十五日
德州市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重点与措施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小作坊、小商店、小市场、小食品店、小餐馆以及制售假劣食品和无证“黑窝点”为重点整治对象;以粮油、肉、蔬菜、奶制品、豆类制品、水产品、生食腌制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村餐饮安全的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减少农村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下移监管重心,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整治力度,力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
(一)以农业(水产)、畜牧部门为主,加强初级农产品质量源头监管
1.继续实施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贯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活动,对蔬菜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所、水产品养殖场所开展用药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严格检疫检验,加强对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等污染的监测;加大对各类养殖业环境、投入品、药物残留检查力度,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和检测结果处理制度;积极推行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3.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全市达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3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