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江西省XX市定额发票。适用于本辖区一定范围内的个体工商业户及特定行业使用。此票具体的发放对象由设区市局研究确定。
(十五)江西省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统一发票。适用于本辖区内用税控收款机开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十六)企业衔头税控收款机发票。适用于本辖区内冠以发票使用方单位名称的用税控收款机开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各类发票所对应电脑版发票,适用于本辖区内经主管国税机关许可用计算机开票的企业使用。特定行业及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电脑版发票年用量超过1万份、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确需使用衔头电脑版发票,经主管国税机关行政许可后,上报省局统一印制所使用的电脑版衔头发票。
三、发票种类代码的设置方法及新旧代码发票的使用衔接
(一)设置方法
1、信息中心及票管人员对各类发票进行初始化设置(即对大类代码的设置)方法:进入综合征管软件“发票管理数据维护组”选择“发票种类代码设置”,选择界面左边“普通发票”,选择界面左下方“增加”后,在右上方按编码规则填写相应5位大类代码,具体为:按照“代码表”(附件3)取每种12位发票分类代码的“8-11”位数值,对国税局印制的发票,前面统一加上“2”组合成新的5位大类代码;对企业衔头发票,前面统一加上“3”组合成新的5位大类代码,以保证综合征管软件中发票大类代码与新12位发票代码的对应关系。最后点击界面下方“保存”即可。
2、小类代码CTAIS设置方法:在编写大类代码后,选择界面左边相应大类代码名称,选择界面左下方“增加”后,在右下方按编码规则填写相应小类大码,发票代码的前5位将自动带出,显示出“1+当地行政区域的4位”,发票代码只允许输入12位,大于或小于12位系统不予保存,需重新输入。界面中的“发票代码是否包含批次”应在方框中打“∨”,同时注明“批次位于代码的 位”上注明“12”,此时界面上的“发票批次”为必填项目,按实际填写。其他所有必填项目也按实际情况输入,可以在下拉框中进行选择或直接录入,年号会根据录入的小类代码自动跳出。界面各值输入完毕后,请再进行核对,无误后,点击界面下方的“保存”即可。(由于编码规则改变及CTAIS参数值的改变,故旧的17位发票代码可以查看,但不能修改,启用12位代码后,原17位代码将不能再行录入。)
(二)新代码启用注意事项
1、省局规定统一启用12位新代码的日期之后发生的新印制入库的票,不在原CTAIS中的大类代码下录入,而是按新代码设置规则设置入库。